证券发行与交易是以标准化资产为标的的特殊交易形式,它避免了实物资产交易上的品质识别障碍,也为证券市场的高效运行提供了基本条件。现代证券交易广泛采用电脑和各种高技术通讯手段,证券交易规则逐渐趋于精细和规范,从而使证券交易实现了有形资产交易难以达到的高效目标。证券法上的效率,可在宏观上表现社会资本资源的有效分配,也在微观上表现为个别投资者投资变现能力的强弱。任何证券市场如果脱离了效率,就将彻底失去其存在价值。所谓安全,则体现为证券交易过程中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性。在商法发展史上,交易安全和效率及彼此之间关系曾长期争论不休。在证券制度中,严格而缜密的交易规则为证券市场的安全运作提供了条件,交易安全似乎已不再是最重要问题,而效率成为证券市场追逐的核心,但效率始终是一个相对概念。这不仅体现在难以绝对地确定效率的内涵和外延,还体现在效率和秩序的关系协调问题上。虽然高效和有序是人们对证券市场的期盼,但始终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的。
在经济学上,效率是指资源的有效配置,是通过市场竞争而实现的资源的有效配置。但资源有效配置或效率的实现要取决于若干现实因素,反过来,任何现实存在的证券市场总会存在着某些非理想现象,总会存在制约实现效率目标的因素。在证券市场上,决定效率的因素很多。首先,证券市场应当达到足够的公开程度,保证投资者可以无障碍、真实、准确和及时地获得有关信息。这种市场公开程度显然又与信息披露范围及执行程度有直接关系。其次,证券市场的发育程度决定了效率。市场的发育程度不仅表现为人们对证券市场的认知程度,更决定于市场的活跃程度。再次,科学的证券市场规则直接影响着效率。这不仅要求市场监管机构适时地制定相关规则,防止出现交易规则漏洞,而且要求交易规则能够为尽快完成交易提供条件。
对现代证券市场来说,交易安全仍然是重要目标。证券市场充满风险和投机因素,强调交易安全就显得尤其重要。单纯强调效率,或许会导致证券市场的无序化,更可能导致致命损害。从投资者来说,效率越高越好,但就市场整体而言,情况未必如此。正是在这种安全与效率关系的影响和支配下,各国证券制度越来越注重证券交易中的登记清算制度,并将清算登记制度视为消除交易风险、确保交易安全的基本手段。可以说,保持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转,协调各类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,才是证券市场和证券法追逐的目标,这或许也是效率的核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