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考生:
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有关通知要求,从2014年4月1日起我市开始发放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申报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,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发放时间、地点
为方便领证人员,在全市设立6个发证点。
1、扬州市区发证点在市司法局
(1)、对象:广陵区、邗江区、户籍在外市或在外市高校读研的人员;
(2)、时间:2014年4月1 日—4月4 日的工作时间,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4:30—17:30;
(3)、地点:扬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201室或202室(地址:文昌中路460号,市政府东大院1号楼),
联系电话:87313873,87339672;
2、宝应县发证点:4月 2 日(周三 )上午9:30,在宝应县司法局3楼会议室(地址:安民路15号),联系电话88237450;
3、高邮市发证点:4月 2 日(周三 )下午2:00,在高邮市司法局4楼会议室(地址:东井巷12号),联系电话84643561;
4、江都区发证点:4月 3 日(周 四)上午9:00,在江都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301室(地址:江都区人民路16号,雄都饭店北侧),联系电话80809148;
5、仪征市颁证点:4月 3 日(周 四)下午3:00,在仪征市司法局3楼会议室(地址:鼓楼东路154号),联系电话83415911;
6、扬州大学法学院:4月4日(周 五)上午3.30 ,
联系电话:张毅辉老师13665287963
二、提交材料
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(身份证、军官证)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按规定,证书须由本人领取,不得代领。如暂时不能领取,我们将代为保管,后期领取敬请电话预约;
2、如遇有特殊情况,请联系我办,联系电话:87313873,87339672;
扬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
2014年3月28日